Friday, January 13, 2006

聖經食物指南

聖經食物指南

可吃與不可吃,我們該吃甚麼,原來神在聖經都有明明的說。現在我們透過不同的時代與書卷,認識一下神對我們在食方面吩咐了甚麼:

第一階段──創世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 (創 1:27-30)

神創造了人之後,對人吩咐:
1. 生養眾多、遍滿全地
2. 治理這地,管理動物
3. 吩咐食的規律

有關食的規律,這麼有幾點可留意:
1. 神說我們可吃的東西為「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
2. 青草則是給走獸、飛鳥與爬蟲作食物
3. 似乎到那時為止,一切動物都未有分為潔與不潔,但也沒有吩咐為可吃的

第二階段──洪水時代

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可以留種,活在全地上;因為再過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把我所造的各種活物都從地上除滅。 (創 7:1-2)

似乎從方舟的日子起,動物們就有分潔與不潔。神把他們分開為兩類,但不論潔與不潔,都要帶入方舟,因為神要保存他們。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創 9:1-3)

自從分別善惡樹以來,這次首次神說明有甚麼是不可吃的。規則十分明顯:
1.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
2. 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3.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這規矩也是十分簡單,而且不可吃的只有肉帶著血。當時,人類可以任吃任何動物。

第三階段──神的律例,祭司的指南 (利 11)

1.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11:3-8)

2.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3.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4. 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他死了以後,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5.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神吩咐我們可吃與不可吃的,都有規則,也有例子。可是到底為何那些東西不可吃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釋,包括:

1. 在每隻潔淨的走獸而言,倒嚼與分蹄是不可缺一的;在屬靈的應用上,這實在是十分重要。內在的生命和外在的行為,必須一致。人會宣稱愛慕、靠賴靈魂的牧場——研讀、反覆思想 神的話,他生命的足跡若與 神話語的要求不相符,他就是不潔淨的了。

2. 魚既要「翅」來幫助,在水裡遊動,而「鱗」則阻止水流。信徒正需要有這樣的屬靈本能,使他穿過四周的環境,同時抵禦環境的影響——制止它滲入——拒它於門外。這是寶貴的品格。翅和鱗含有深廣的意義——對基督徒滿有教訓。

但似乎這些都不是(直接)從聖經中說出來的,至少我不太接受這些解釋。可是在這一章的末端,卻找到了神明明說出規定這一些條例的原因: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 11:44-47)

思考

1. 我們有注意神所分別的潔與不潔嗎?
2. 我們有紀念到神是聖潔嗎?

第四階段──使徒時代

彼得約在午正,上房頂去禱告,覺得餓了,想要吃。那家的人正預備飯的時候,彼得魂遊象外,看見天開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塊大布,繫著四角,縋在地上,裡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又有聲音向他說:彼得,起來,宰了吃!彼得卻說:主阿,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回天上去了。 (徒 10:9-12)

談起潔與不潔,就令我想起彼得魂遊象外的事。神說明「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當然,在這裡談的,不只是食物,更是福音對象,叫彼得向外邦人傳福音。

思考 + 分享

1. 那麼是否所有東西我們都可以吃呢?
2. 有沒有甚麼情況會令我們不吃某些東西呢?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葷),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 (提前 4:1-5)

雖然如此,但最後還想提一段經及另一段經文: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林前 10:23)

Sunday, November 13, 2005

逃城

(約書亞記20章)

以色列人有個傳統,就是讓一些誤殺的殺人犯有處可逃。首先,我們要認識以色列人如何處理謀殺罪: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 21:12)
「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 (出 21:14)

殺人填命,謀殺人者要定死罪,就是聖經說明了的定例。但由古至今,殺人有分謀殺與誤殺。如果是誤殺呢,按約書亞記20:2-3所說,誤殺的人不用定死罪: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 (書 20:2-3)

當殺人的人在長老及會眾面前證明了自己是誤殺,就可以進入逃城。入了這城,被殺的人之家人就不能追究其殺人罪,於是殺人的人就可以免了一死。雖然說不用定死罪,但也不是沒有代價。因為這人要一直住在這城,直至當代的大祭司過身才可離開,否則就可以被人追討殺人之血債。如此,這就等於判了他們監禁一樣。如果大祭司長命的話,甚至是無期徒刑。

甚麼是誤殺呢?申19:5-6如此說:「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致於死,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他,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其實他不該死,因為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

現代逃城

我們也會犯錯,而我們的逃城就是主耶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就可以逃到耶穌的懷裡,讓我們不至於死,乃得永生。

不過,信耶穌與逃城有所不同的,就是住在逃城是被監禁,但我們信基督乃是得自由,不用再擔心被神追討我們的罪。進逃城的人未必有盼望,因為若大祭司比他活得久的話,他就等於終生監禁;但信基督就有盼望,等候神給我們的各種預備。

Saturday, November 12, 2005

哈巴谷書查經

哈巴谷與神的對話

關於哈巴谷與此書:

  • 哈巴谷的意思是「擁抱」

  • 作為先知之一,哈巴谷就是要作傳訊息的人,把神的訊息傳給神的子民

  • 哈巴谷也有他的特色。他不單是傳訊息,更是與神的對話及提問

  • 哈巴谷書第一章5-6節提及神興起迦勒底人(巴比倫人)來罰猶大國,而這個時間大約就是609-597BC,即約亞敬王的時代。

分段:

  • 哈巴谷書全書分成三大段落,每一章為一段。

  • 第一、二章都是哈巴谷的提問,而第三章則是哈巴谷寫的詩歌。

第一個提問: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 (1:1-11)

哈巴谷在第一章之中問神,為何聖潔的神讓他看到罪。這罪是指當時的王約亞敬所犯的罪。

約雅敬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王下 23:37)

哈巴谷先知看到的罪:奸惡、毀滅、強暴、爭端、相鬥
所以他覺得: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
他的結論是:公理顯然顛倒
所以他就問神「為何使我看見罪孽?」

神的回答:祂要懲治自己的子民:

「我必興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殘忍暴躁之民,通行遍地,佔據那不屬自己的住處。他威武可畏,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 (1:7)

迦勒底人的特性:

殘忍暴躁、威武可畏、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

其中「判斷和勢力都任意發出」表示「自己就是標準,心中沒有神」

聖經更用了三種動物來形容迦勒底人的勇猛:

  • 他的馬比豹更快

  • 比晚上的豺狼更猛

  • 他們飛跑如鷹抓食

由此可見,神的懲罰有多厲害。

第二個提問: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 (1:12-2:20)

迦勒底人如何殘忍對待猶大國呢?

你為何使人如海中的魚……他用鉤鉤住,用網捕獲,用拉網聚集他們;因此,他歡喜快樂……他豈可屢次倒空網羅,將列國的人時常殺戮,毫不顧惜」

哈巴谷的疑問:猶大國對比迦勒底人,總算多一點義,為何不義的要壓制比他們公義的呢?

神的答案正解決哈巴谷所有的問題:

  1. 將這默示明明地寫在版上,使讀的人容易讀:要人知道神的作為。

現在聖經已經明明寫了出來,十分方便我們讀。我們又讀多少呢?

  1. 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應驗:神有自己的時間

  2.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神有公義,誰滅亡、誰得救,祂自己早有決定。

神是公義的,我們申冤時,神會按自己的時間、自己的方法去成就一切。我們又會不會順服祂的意思呢?

事實上,迦勒底人興起的新巴比倫帝國在539BC被滅亡,距先知在這裡說的時間約為半個世紀。

神對迦勒底人的判詞有五方面,針對五種不同的人:

五方面的過犯

判詞

迦勒底人因酒詭詐,狂傲,不住在家中,擴充心欲 (2:5-6)

* 不住在家,或作「並不停止」

因你搶奪許多的國……所以各國剩下的民都必搶奪你 (2:7-8)

為本家積蓄不義之財、在高處搭窩、指望免災的有禍了! (2:9)

你圖謀剪除多國的民,犯了罪,使你的家蒙羞,自害己命。 (2:10)

以人血建城、以罪孽立邑的有禍了! (2:12)

眾民所勞碌得來的被火焚燒,列國由勞乏而得的歸於虛空 (2:13)

給人酒喝、又加上毒物、使他喝醉、好看見他下體的有禍了! (2:15)

* 意即虐待其他國的人民,迫他們喝酒,並要羞辱他們。

耶和華右手的杯必傳到你那裡;你的榮耀就變為大大地羞辱。 (2:16)

對木偶說:醒起!對啞巴石像說:起來!那人有禍了! (2:19)

* 意即拜偶像的人

鑄造的偶像就是虛謊的師傅。製造者倚靠這啞巴偶像有什麼益處呢﹖

* 意即這些偶像最終也幫不了迦勒底人

讚美神的詩歌 (3:1 – 19)

哈巴谷聽了神的回答之後,就存心順服:「惟耶和華在他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他面前肅敬靜默。」

詩歌的大綱為:

1. 呼求:

耶和華啊,求你在這些年間復興你的作為,在這些年間顯明出來;在發怒的時候以憐憫為念。 (3:1)

2. 述說神的能力

「神從提幔而來;聖者從巴蘭山臨到。(細拉)他的榮光遮蔽諸天;頌讚充滿大地。」 (3:2) – 重申出埃及的事

「他的輝煌如同日光…..長存的嶺塌陷;他的作為與古時一樣。」 (3:3-12) – 神的大能

「你出來要拯救你的百姓,拯救你的受膏者……你乘馬踐踏紅海,就是踐踏洶湧的大水。」 (3:13-15) – 再說神的拯救

3. 等候神的懲罰

「我聽見耶和華的聲音,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骨中朽爛;我在所立之處戰兢。我只可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犯境之民上來。」 (3:16)

4. 靠賴神:

「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穩行在高處。」(3:17-19)

Sunday, October 30, 2005

專心跟從神而來的力量 (約書亞記14章)

約書亞成功帶以色列入了迦南,並開始分地。在這分地過程中,約書亞的舊拍檔迦勒出來,要求拿下神曾應許他的地方。在分地過程中,只有迦勒這樣提出拿地的要求,但我們要好好欣賞他,如何把握住神的應許。

迦勒對約書亞說:「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 (14:9)

這是迦勒的優點。他就是記著神的說話,要去得神的應許。所以,當約書亞分地給以色列各支派的人時,迦勒便知道是時候去提出要求了:「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 (14:12)

今天神給了我們甚麼的應許呢?我們領受了甚麼呢?

如果我們認為我們深深領受了「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的話,我們便要努力求神賜給我們。若然我們領受了團契或教會興旺的應許,我們就該求神,亦應與教會的領導人分享你從神所的應許。若果這真是神的應許,神會用各種的方法來成就這事。

領受應許的力量

當我們再看迦勒的要求時,我們千萬不要漏看一點:他所要的地,是未得之地。他並非要求約書亞將已經贏取的地方賜一部份給他。他希望得到希伯崙,但卻是未被攻取的──「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 (14:12)

首先他認清這是神給他的應許,所以他就去拿這地。其次,他也清楚,神既然應許,就會幫助他,所以他說:「或者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

迦勒說,他八十五歲的力量,與年青時一樣。但最重要的是,他清楚這力量不是自己的。他要高舉的不是自己。他清楚勝利在乎耶和華,力量也在乎耶和華。結果他成功的取得那地。

聖經盛讚迦勒是個「專心跟從神」的人。由第六節至十四節,這讚譽出現了三次之多。若我們不仔細看看迦勒的人生,我們未必明白神為何這樣讚賞他,但當我們看到他無論在摩西要求他與其餘十一人探迦南,還是入迦南之後,仍把握神的應許,認清耶和華是他的力量,我們就不得不佩服這老人家。

迦勒在85歲時仍要跟耶和華出死入生,攻取應許之地。我們有沒有信心面對生活的挑戰,在人生當中長久跟從神呢?要如何才可以有迦勒的生命呢?就是緊握神的應許,認定神是我們的力量。

Sunday, October 09, 2005

耶和華聽人的禱告,沒有像這日的 (約書亞記第十章)

這次我們將要看到聖經悠長歷史其中一個最大的神跡。

以德報怨的約書亞

上星期談過約書亞因為沒有求問耶和華,誤信了基遍人是遠方來的人。與他們立約後才知詭詐的基遍人就住在他們附近。雖然基遍人以後都事奉以色列人,作他們的奴僕,但卻終究被他們騙了。

迦南地中,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洗德得知約書亞戰勝了耶利哥及艾兩座城,並與基遍人立和約之後,他們就組織五王一同攻打基遍,希望可以解除一點威脅。基遍以奴僕的身份求主人幫助,而約書亞亦決定幫助他們。

雖然基遍人欺騙過約書亞,假裝從遠方來求和的使者,裝扮得身勢可憐,但當這班欺騙過他的人遇上危險之時,約書亞並沒有坐視而不理。約書亞的回應是十分積極進取的──「於是約書亞和他一切兵丁,並大能的勇士,都從吉甲上去。」 (10:7),並且「約書亞就終夜從吉甲上去,猛然臨到他們那裡。」(10:9) 約書亞並沒有以惡來報惡,反而德報怨,積極地幫助基遍人,救他們脫困境。

可能也會有人會不公平的對待我們,但我們有沒有以「報復」的心態對待他們呢?還是以德報怨呢?其實我們正代表著我們所相信的耶穌去面對其他人。我們如何對人,可能就決定了我們能否帶這些人信耶穌。當然,神可以使用其他人來領這人相信祂,但我們就會失了一個蒙福的機會。正如約書亞若不決定幫助基遍,他就沒有機會經歷一個很大的神跡。

大神跡

戰事的關鍵,當然就是耶和華的參與。這次耶和華再度很直接地參與。約書亞夜間趕路為要痛擊五王。他所依賴的不是陪伴他一同出戰的以色列人,而是耶和華的應許──「不要怕他們;因為我已將他們交在你手裡,他們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10:8)

首先,耶和華以冰雹來擊殺五王的軍隊。聖組記載,五王的軍隊中被冰雹打死的多於被以色列人殺死的。

然後更大的神跡出現:「當耶和華將亞摩利人交付以色列人的日子,約書亞就禱告耶和華,在以色列人眼前說:日頭阿,你要停在基遍;月亮阿,你要止在亞雅崙谷。於是日頭停留,月亮止住,直等國民向敵人報仇。這事豈不是寫在雅煞珥書上嗎﹖日頭在天當中停住,不急速下落,約有一日之久。在這日以前,這日以後,耶和華聽人的禱告,沒有像這日的,是因耶和華為以色列爭戰。」 (10:12-14)

有很多人用不同的方式來解釋這後在亞雅崙谷發生的神跡。有說這只是一種運用在詩歌中(雅煞珥書是以色列人的詩歌集)的跨張手法。有人認為神令地球轉動的速度減慢了,令日頭時間延長讓以色列有更多時間追趕敵方。亦有人說冰雹掩蓋了天空,令以色列人不會被烈日損耗體力,從而有更多能力與敵人爭戰。

其實這些說法誰對誰錯很難說,但聖經明明寫了這是個神跡,我們就應以這歷史為一個神跡來看待。聖經中我們有很多事情以無法解釋的,然後當我們閱讀參考書時,也會看到有人用不同的方法來解釋這些歷史或神跡。但不論別人如何解釋,我們都相信聖經所記的是百分百真實的。

Sunday, September 25, 2005

勝利與敗陣

以色列人進迦南的第一仗,在自己不傷一兵一馬之下輕取對手。天下間恐怕再難找到一場更易打贏的勝仗,但勝與敗之間,分別其實是甚麼呢?

屠城,神是殘酷嗎?

以色列人攻取了耶利哥城之後,下了一個很可怕的命令:「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主耶和華為何殘酷呢?其實這個命令不是到了約書亞攻耶利哥之後才有,而是遠在他們出埃及之後就有:

「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謹守。我要從你面前攆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你要謹慎,不可與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約,恐怕成為你們中間的網羅;卻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只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百姓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們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他們的神行邪淫。」 (出 34:12-16)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 (利 7:2-4)

原來神是不想以色列人行惡。祂知道若不盡除迦南各部族的人,以色列人就會跟從他們在道德與靈性上,均行邪淫。迦南人行了甚麼罪大惡極的事呢?聖經如此說:

「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 (利 18:20-25)

事實上,耶和華的命令不單是對耶利哥人而發,而是對迦南地所有人而言的。到底以色列人最後有沒有按神的心意,將迦南人除盡或趕出呢?

「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 (士 2:4)

今天神對我們有同樣的命令:「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歌 3:5) 我們會否選擇與以色列人昔日的處境,還是選擇一個勝利的結局呢?

敗陣,神不與我們同在嗎?

有了第一場勝仗的經驗,對於不少人來說,第二場就「易辦事」了。事實上,這次的探子也大膽了很多。他們對約書亞說:「眾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不必勞累眾民都去,因為那裡的人少。」(7:2)

他們還未汲取上次勝仗的教訓,勝利在乎人多嗎?勝利在乎對方城牆有多堅固嗎?他們忘了,勝利在於耶和華。他們根本就沒有正式打過仗,卻勝利了,攻取了耶利哥。於是他們得到慘淡的下場:「於是民中約有三千人上那裡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艾城的人擊殺了他們三十六人,從城門前追趕他們,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殺敗他們;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7:3-4)

本來是迦南人聽見以色列人的事,心就消化;但今天心被消化的卻是以色列人,到底為何呢?因為他們忘了誰才是令迦南人的心消化之主腦。一見敗仗,就連領袖也軟弱下來。約書亞的禱告就像問神為何令他們敗陣,為何令他們跌入困境。他的禱告甚至有點埋怨的意味,但他卻不知道,原來「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猶大支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當滅的物;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 (7:1)

亞干犯罪,取了當滅之物,結果是甚麼其實早已經說了:「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 (6:18) 現在結果十分明顯。耶和華親自向約書亞解釋:「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家具裡。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成了被咒詛的;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7:11-12)

結果神就要公開的處理亞干這次的罪,最後亞干就是活生生被處死了。

亞干這次犯罪與亞當、夏娃所犯的罪有些共通點。首先,這事都是神明明說了不可做的;然後就連累了本族的人。一直以來,以色列人的勝敗本在於神。現在神明明的說,如果不處理好亞干的罪,就不再與以色列人同在。我們今天又是否有未處理好的罪呢?

Sunday, September 11, 2005

靠神的信心 (約書亞記6章)

終於在吉甲安營的以色列人將要面對進入迦南的第一場仗:攻打耶利哥城。好,讓我們先認識一下耶利哥這地方。

經濟繁盛之耶利哥

有考古學家說,耶利哥是世界上最古老有城牆的城市,最初說它早在主前5000年時存在,近年更有考古學家認為它的歷史可追溯至主前8000年之久。

耶利哥因為水源充足,而且更位於死海北岸至地中海與加利利至耶路撒冷路線之間,因此成為一個經濟與貿易十分繁盛興旺之地。有說耶利哥(Jericho)一名源由「Yarah」,在迦南人來說是「月亮」之意思。故有人相信,耶利哥當時是一個拜月神的中心。對於迦南人來說,月亮間接影響農作物生產。如果農作物多,就自然可以多作貿易。也正因為這樣,這裡就成了一個罪惡之城。

應許與信心

要攻打這個最古舊的城一點也不易。原來耶利哥城雖小,但十分堅固,因為它有兩度城牆:內城牆與外城牆。對於以色列人來說殊不易攻佔。但面對這個迦南人東面的屏障,耶和華要以色列人明白,要攻取它並不靠他們的武裝或策略,而是神的應許與能力。

約書亞記第六章一開始時,我們除了見到耶利哥人大開關緊,不敢出入之外,更看到神親自應許約書亞:「看哪,我已經把耶利哥和耶利哥的王,並大能的勇士,都交在你手中。」(6:2)

打這場仗可以靠甚麼呢?以色列人可以信甚麼呢?耶和華在一開始時就給了他們一個很重要的應許「已經」將敵人交在他們手中。換言之,這次他們要打的仗是必勝無疑。不過,神卻提出了一個很古怪的方法去打這場仗:圍城七日就可以攻陷耶利哥。

既是神應許了一個必得之地,以色列人要怎樣可以去打勝這場仗呢?神想出這古怪的方法,到底以色列人可以不跟從嗎?其實要與神一起打勝仗,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信心踏上。不論是救恩的禮物,還是神每天給我們的帶領,我們也只有對神的信心才可以領受。所以,不管是多古怪的戰術,但神要我們行出來的,我們必須行出來才可以嚐到勝利的果子。

正如挪亞製造方舟時,可能被許多人取笑,但當他與他的家人一直以信心來建造方舟,直到建完,他們就經歷到耶和華神的拯救。試想想,如果他們不是這樣堅持建方舟,洪水來時他們如何可以避難呢?

應許與信實

當以色列人照神所說的去行,他們可以經歷到甚麼呢?「百姓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

以色列人就這樣不費一兵,不傷一人,便可以攻取了耶利哥城。不但成功打勝一場仗,而且更是超乎我們想像的,不讓以色列人有死傷。當以色列人肯以信心回應神,他們就確實的經歷了神的信實。

神不單對以色列顯出祂的信實,更向喇合顯出這信實:「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只有妓女喇合與他家中所有的可以存活,因為他隱藏了我們所打發的使者。」

我們又有沒有經歷過神的信實呢?